金北镇加强公物管理

13.04.2016  09:17

  

  近日,为规范政府公物的购置、领用、缴销行为,延长公物的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率,金湖县金北镇财政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公物管理。

  一、统一购置。镇政府机关公用物品由财政所统一购置,大宗物件采取对外招标,实行政府采购。

  二、统一建账设卡。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公共财物建账设卡、编号登记,进行会计核算,定期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三、规范管理。个人用的公用物品,无论是办公室还是宿舍用,均要办理领用手续,工作人员在调离时所使用的公物应如数办理移交,否则,财政所不签发工资转移证,如发现短少损坏,应作价赔偿。

  四、定期清理。每个年度,财政所对所有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长期不需用的物品作价变卖,对已损坏的公物,收回残值,核销账卡。 顾福军朱金兰潘利玉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