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用好“盛果期”人才

19.09.2018  07:51
重视用好“盛果期”人才 -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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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参加一个培训班,一位领军人才讲了这样一种现象:有的人才科研能力很强,成果不断,但由于没有“帽子”和“头衔”,许多项目难以争取到;有的专家“头衔”“帽子”不少,拿到的项目也多,却因为时间精力有限,往往难以专注于创新创造活动。

  听了这段话,让人不禁想起两院院士王选在北大演讲时提出的一个“悖论”。当他26岁处在人生第一个创造高峰,提出“第四代激光照版系统”设想,结果不但不被人承认,反倒被说成“玩弄骗人的数字游戏”;当他61岁时,创造高峰早就过去了,却因为有了“业界权威”的牌子,各种荣誉、聘请纷至沓来。

  创造力最强时未必有“帽子”,有了“帽子”却过了创造力高峰,“王选悖论”催人深思。诚然,许多人才都有可能曾处于“被置于阴暗角落、受到冷落还不断被泼脏水”的“蘑菇期”,直到有了过硬的成果、“蘑菇”长出来了,才能见到“阳光”,拿到各种“头衔”和“帽子”。创造力最强的时候未必为“天下知”,等到“天下知”以后创造力却衰减了,这恐怕并非个例。作为人才的使用管理部门来说,应关注反思“王选悖论”,重视人才“盛果期”,引才用才不但看有没有“头衔”和“帽子”,更要切实考察其创新创造能力。

  人才成长有其客观过程和规律。有人对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科学创造最佳年龄规律”进行研究发现,尽管在人生不同年龄阶段分别有两到三个创新的高峰期,但绝大部分科学家的“最佳创造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25岁到45岁,是专家创新创造的“壮年”“盛果期”,可他们在这一年龄段获得的“头衔”和“帽子”往往并不多,有的甚至还处在备受争议的艰难阶段。如果引才用才重名而不重实,更多是看“头衔”大不大、“帽子”多不多,把是不是院士、有没有响亮名头作为判断人才价值的依据,则可能使一些暂时“有实而无名”的人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导致用人单位痛失人才。

  重视用好处于“盛果期”的人才,关键是要摒弃“重名而轻实”的选才观念。引才用才,是坚持实用主义,把能不能促进创新、推动发展作为最终评定人才的根本标准,还是坚持“帽子”标准,两者效果大不一样。引才的目的是用才,有关部门应重“”唯“”,改变“重名不重实”导向,摆脱只看“名气大不大、不看效果好不好”的形式主义,不断强化效益意识、效果意识、开放意识,把唯“”变成唯“”,把“重帽子”变成“重里子”,让更多处于“盛果期”的人才适时得到重用。

  重视用好处于“盛果期”的人才,必须解决谁来评价人才、如何更加科学地评价人才等现实问题。人才评定也是一门“技术活”,只要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和政绩观,自然会认同引才用才要重“”唯“”这一原则。问题是,一个处于“盛果期”的人才,一时还没有相应的“头衔”和“帽子”,那拿什么来鉴定他是不是人才?引进这样的人才,会不会引来争议和质疑?解决的办法,恐怕还是要更好地发挥行业专家和业内人士的作用,把“少数人相马”“外来人相马”变为“多数人相马”“业内人相马”。耕耘同一个领域,谁成果多、谁创造力强,大家心里最有数,只要在人才评价时真正走好“群众路线”,排除干扰,就不难发现谁是真正的人才。

  我省最近推出“人才10条”,明确提出要“探索政府授权顶尖人才、社会名流、行业领军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举荐人才制度,经评估可直接纳入各级人才计划给予支持”,并就“赋予创新创业更大自主权”“改进人才评估”“强化人才工作激励”分别推出一系列举措。只要把这些举措落细、落实、落到位,珍惜用好处于“盛果期”人才,就一定能形成创新创造活力争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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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