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警方重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8.07.2016  20:06

  今年以来,泰州市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明确工作思路、保证经费投入、推进隐患整改、加大消防宣传等方面着手,全面强化养老院、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泰州市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孤寡老人的消防安全纳入关爱照料制度;组织开展孝心365服务活动,由消防部门根据季节特点提供消防宣传信息,由乡镇护理人员每日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了解独居老人及80岁以上老人的生活状况,并提醒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该市将2016年确定为“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年”,将简易消防设施的应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免费安装、维护,目前已落实整改资金约496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93.3万元,单位出资14.06万元,个人出资182.5万元;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泰兴市政府对13家养老院进行消防隐患整改,统一安装了点式报警和简易喷淋,引导22家家庭护理型养老机构安装了简易消防设施,高港区政府为15家农村独居老人安装点式报警,提高了安全防范措施。

  针对全市养老机构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尊重事实、一院一策、规范经营、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养老机构开展点对点的服务和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全市144家养老机构的914处实体性隐患已整改到位681处,88家单位增设了消防设施,27家单位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取缔、合并7家养老机构,责令“三停”6家。

  同时,根据老年人口的特点,结合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消防安全培训等契机,紧扣主题通过集中组织观看消防宣传短片、文艺演出、消防演练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举办志愿者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2万余份;针对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以及老年人集中的大型老年机构的工作人员、孤寡老人等开展集中教育、随机走访、帮扶结对等活动,结合民政系统相关活动走访慰问独居老人30余人,与各地辖区敬老院开展帮扶结对活动100余次。(泰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