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的江苏省司法厅新领导班子产生

24.10.201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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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pic.xhby.net

今天(10月24日)下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新的领导班子。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宣读省委文件   

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跃奇宣读省委决定: 重新组建江苏省司法厅,不再保留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司法厅。        

王立科讲话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在讲话中介绍:

柳玉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长期从事政法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统筹驾驭能力。   任省司法厅厅长以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建了“两体系三机制”刑罚执行一体化模式,首创区域性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率先培育发展法治类社会组织,打造“智慧法务”新模式,持续推出“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和法治惠民实验实事,很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高建新同志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在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期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实施依法行政,积极推动行政立法,为省政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高质量推进省政府立法工作。近年来主持审核修改近百个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作为全省法律咨询专家,先后主持《江苏行政程序立法研究》等课题,参与《政府法制900问》等重要文稿审核。

王立科在讲话中指出:        

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新组建司法厅的重大意义,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中,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以实践行动拥护改革、认识改革、推进改革。

要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研究确定转隶实施方案,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集中办公和人员转隶,两个月左右完成新的“三定”。在新机构新职能未全部到位之前,原机构原人员要继续站好岗、履好职,绝不能出现任何空档和脱节。

要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要在履行新的机构职责上展现新作为、准确把握重新组建后新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布局,认真履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切实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4个方面职能。要在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上体现新担当,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监狱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律师制度、行政复议体制等改革。

要以更严的标准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特别是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团结、精心呵护团结,尽量缩短磨合期,早日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要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用机制,按照“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事相宜”的要求,选好用好干部。

钱亚东作说明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钱亚东就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职责机构编制方案进行了说明。

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柳玉祥、高建新表态                

会上,柳玉祥作为新组建的江苏省司法厅厅长、党委副书记,高建新作为新组建的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柳玉祥表态称:我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认真贯彻落实王立科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高建新同志一道,携手班子成员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忠诚履职、勤勉务实,共同把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推向前进,绝不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高建新表态称:我坚决拥护和服从江苏省委决定,与柳玉祥同志密切配合,团结班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王立科书记的讲话要求,积极将改革重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到位。勤勉履职、担当作为,着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

此前10月19日,江苏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在南京召开。   (详情戳:         重磅!江苏今天布署省级机构改革:设党委机构16个,政府机构44个       )

在《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   (详情戳:         江苏机构改革:省政法委、依法治省办、司法厅、法制办这样改       )

将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改为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作为江苏省委议事协调机构。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司法厅。

重新组建江苏省司法厅。将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不再设立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省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将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交由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公安厅承担。省委政法委员会指导协调有关工作,省公安厅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文字: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图片:江苏省司法厅 邢媛媛 黄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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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