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雷”,瞄准园区和水源地

10.02.2015  10:41

  我省启动史上最强“环保大检查”——

  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即日起启动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全省环保大检查,时间将持续至2015年年底。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也是环保部下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后,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环保大检查方案,充分体现了江苏对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

  方案突出两项自选动作

  江苏的环保大检查方案相比“国家方案”,在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少亮点和特色。

  “国家方案”明确了检查的五个重点,而“江苏方案”则在此基础上,另外突出强化了两个“自选动作”:各类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省环监局局长张明华解释说,工业园区是江苏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则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江苏特别将这两方面作为自选动作同列为重点,是希望更好地摸清这两大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现状,更好地弥补短板,强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将重点排查七八万家排污企业

  本次检查的方式,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省级督查”的方式进行。“预计全省将有七八万家排污企业进入重点排查范围。”张明华说。

  企业自查如何查?据介绍,省里已专门设计了一套软件,所有相关企业需在线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记者翻阅申报表发现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总用水量、废水排放量、有无排污许可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性质、环评审批机关文号及时间、建成投运时间、三同时验收机关文号及时间等),废水、废气排放、危废产生处置等各种情况。

  但是,怎么才能保证企业“真查”呢?“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县环保部门将与乡镇一级政府共同结对,对企业进行核查;同时,市县要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省里还要定期进行核查。”张明华说,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在全省建立和完善动态更新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部门联动,是此次江苏环保大检查的一大特色。比如,“江苏方案”明确,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的自查工作。

  “排雷”尚有不少难点待解

  对排污企业一一排查,难度可想而知。但排查不是目的,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江苏方案”要求,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问题及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报上一级政府;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记者在深入采访中发现,要想真正“排雷”,还有不少尚待要破解的难题。

  比如“江苏方案”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地方政府应依法处理。“怎么依法处理?有时候真的没办法处理。”采访中,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相关人士向记者举例说,某地有一大型钢铁厂,没有环评等手续,但是投资近百亿元。“你说能把它一关了之吗,影响的不仅是GDP,还有数千职工的饭碗,而且企业对当地财政收入也有不小的影响,没有钱,政府想改善民生也改善不了啊。”这位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关键这样的钢铁厂,工艺并不落后,只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其实是愿意办理环评等手续的,但是现在无人受理。他认为,对这一类的问题,国家应统筹考量,拿出更具操作性的破解方案。

  从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看,项目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是较为常见的问题。所谓“三同时”,是指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但现实中,一些项目因客观情况实在无法进行“三同时”验收。比如,一个按2万吨日处理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虽然同步建设了环保设施,但目前因经济形势影响每天进水量仅有4000吨。按照“三同时”验收要求,进水必须达到75%才能进行,这就注定其无法通过验收。但此时污水处理厂根本不能停下,否则企业排放的4000吨污水又能到哪里去呢?

  对于记者带来的这些问题,张明华坦言,“整改难度确实很大。不过,对于恶意违法排污等行为,江苏态度坚决: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同时省级层面也争取出台一些政策,尽量化解管理瓶颈。比如,对于‘三同时’验收,是否可以变通进行‘阶段性验收’来化解上述难题?这些都需要从上到下共同探索推进。

  (本报记者 杭春燕)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