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残无固定收入人员救助金提高

03.12.2015  12:13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重残无固定收入人员的生活救助金日前已全部补发到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靖江市重残无固定收入人员生活救助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重残无固定收入人员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参照不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2015年7月1日起,我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人/月。据此,重残无固定收入人员生活救助金提高到570元/人/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救助金提高到342元/人/月,新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截至2015年10月,靖江市共有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对象3454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272人,提标后,2015年下半年需新增经费86万余元,提标部分已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