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推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陪同员制度

30.10.2014  19:09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交通事故责任阳光、公开认定,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南通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和试点实施的基础上,推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陪同员制度。人民陪同员的主要职责为定期参与市区重大交通事故、县区疑难复杂、信访事故的会办。

  10月28日上午,南通市局交警支队举行交通事故处理人民陪同员聘任仪式,向来自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检察院、法院、市人社局工伤处、保险公司等单位的9名专家颁发聘书。仪式上,警方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同员的主要职责以及基本权利和义务,希望各位陪同员当好“监督员”,监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好“宣传员”,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意识;当好“情报员”,立足自身岗位收集有社情民意,为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积极建言献策。仪式结束后,支队对市区3起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了会办,9名陪同员全程参与,并对支队主动接受监督、落实警务公开的态度和措施给予了高度肯定。(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