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试点工作获专家组肯定

15.11.2016  02:02

      11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果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组对徐州市、苏州市、张家港市、海门市、阜宁县、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论证。专家组对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我厅在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三项明显成效:一是及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推进的总章程;二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在专家论证方面积极建章立制,率先成立了专家库和专咨委,走在各试点单位前列,积极借用“外脑”构建强大的智库平台;三是开发了网上运行系统,善于运用网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流程管理。专家组同时指出,省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试点工作在落地见效方面存在短板,需要在实际案例运行中进一步完善。

  (厅法规处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