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日燃放烟花要申请

25.11.2015  16:39

  中国江苏网11月25日讯“在重大庆典和节日,个人可以申请举办烟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吗?”近日,市民周先生电话咨询有关燃放烟花的事宜,他想在圣诞节搞一个烟火晚会。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除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以外,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燃放作业方案;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徐州警方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应当由主办单位向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由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活动的申办主体一般指单位,也就是说必须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下,方可由专业队伍有组织地燃放。个人不能申请举办此类活动。

  法规中所指的“重大庆典和节日”需要结合国际惯例、国家政治文化生活的特殊需求来理解。例如,按照国际惯例,绝大多数重大国际赛事的开幕式、闭幕式;此外,有特殊意义需要特别庆祝的像春节、国庆节等,也可能在环境允许、民意允许的情况下依法组织燃放。

  此外,根据《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焰火燃放共分为五个级别,三级以上焰火燃放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