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方意见

04.08.2016  23:03

  自2015年10月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会签的《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江苏省扬州两级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以《实施办法》为引导,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着力构建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常态化、规范化,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据体系,在确保案件质量、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过程中,检公两家坚持引导侦查取证与侦查活动监督相结合,坚持专人介入和适度介入相结合,坚持检警沟通协调与跟踪检查意见落实相结合,坚持将该项工作与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相结合,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既节省时间又提高了效率。如通过驻所检察官定期走访制度了解并提前介入的公安部督办的并被评为“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2014年十大案例”的古某等人6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一案,引导侦查机关就存在分歧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予以补充侦查,重点审查古某等与他人存在诈骗共谋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办理的屠某某等涉嫌诈骗案,就重点审查团伙作案中涉案人员的罪与非罪、主犯与从犯等问题予以引导。(通讯员 蔡淑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