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采风·同题报道:镇江小院里的庭审

20.12.2014  15:43

 

  江苏镇江丹徒

  赵自强怎么也没想到,由于自己身体行动不便,流动法庭开到了自家的小院里。8月26日上午,被告人赵自强坐在轮椅上,在自家院子里参加了一次特殊的开庭。

  赵自强曾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13年12月16日被镇江市丹徒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还在缓刑期的赵自强,又重操旧业。

  今年年初,赵自强在其经营的浴室内容留卖淫女卖淫3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于身患疾病,1月24日赵自强被取保候审。7月28日,我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发现赵自强刚做完脑部手术,行动不便。

  考虑到赵自强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官提出前往赵自强家开庭的想法,得到法院支持。经审理,区法院撤销罪犯赵自强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以容留卖淫罪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破旧的院落、简陋的桌椅,威严的法官、公诉人,让我们感受到“”的刚性,也感受到“”的柔性。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 王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