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04.12.2014  17:37

  11月22日,沛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作了进一步明确。
    近年来,沛县审计局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土地资源管理不够到位,家底不清,土地界址产权归属不明。二是固定资产收益管理不够完善,存在部分收益流失,部分资产闲置浪费的现象。三是固定资产购置、登记、处置管理不够规范,导致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长期不盘查清点或违规处置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该县审计局利用专题汇报、审计要情等形式向县政府提出改进建议,引起县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意见》要求国资、国土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清理检查全县部门和机关土地资源管理情况,以明确土地界址产权归属;规定各部门和单位的一切固定资产均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新购置及修理房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验收、新增加固定资产应注明单位名称、品名、单价和编号等,并即作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尽量挖掘原有财产潜力,机关内部本着统一调剂使用原则集中管理,以提高使用率;《意见》还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以及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等,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核算、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供了依据。(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