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村账镇代理”工作实施意见

26.06.2015  23:29

  近年来,邳州市审计局在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延伸审计调查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混乱、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审计局会同农经、财政、组织、纪检等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增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推进“村账镇代理”工作等建议。2015年6月24日,邳州市政府采纳建议,邳州市委办和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账镇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意见》明确了合规、安全、服务三个基本原则,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村账镇代理”工作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村集体与镇农经中心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必须保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代理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使委托代理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效载体。《意见》健全了五项相关制度,规范代理行为。规范村集体银行账户设置,镇农经中心探索建立代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集体资金安全;规范村级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交存镇级代理账户,开支履行规定审批手续,日常开支执行周转性备用金制度并限期及时报账;规范“村账镇代理”业务流程,统一规定每月5至10日为村级财务报账日,收支票据实行“四字一章”管理;规范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规定每月1至5日为理财活动日,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每月10日为村级财务公布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村账镇代理”岗位设置,代理会计人员由各镇党委统一调剂,工资福利待遇由各镇财政解决。《意见》还为强化“村账镇代理”工作监督管理和制度落实,在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正常运转,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平台,对“村账镇代理”业务进行实时监管,实行内审、外审、抽审、离任审计四项制度,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推动“村账镇代理”工作进度。(张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