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制办采取新举措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作出新部署

22.01.2015  17:39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结束之后,苏州市政府法制办立即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根据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该市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制工作现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部署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修订完善《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拟制定出台《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抓好《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完善由政府法制机构主导、吸收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考核的推动促进作用。
  二是着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政府主导、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政府立法新模式,推进政府规章草案的集中草拟,重要的行政管理法律规章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积极尝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对集中制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听取意见、调研座谈、听证会、立法论证、公众意见采纳反馈等机制,探索政府立法全程公开;坚持立改废释并重,配合改革发展需要,继续做好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修订和废止一批不符合改革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依法梳理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以行政权力库为基础制定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完善依法审核、统一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在外商投资贸易准入领域,依照赋权程序积极争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于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通过法定程序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市政府规章《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纳入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各个程序实施情况应在网上公开和向上报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运用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重点推进热点、难点领域和区域执法体制创新。在市场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建设管理三大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原则上不单设执法队伍,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与姑苏区职能重叠的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只保留全市性重大事项和跨区市事项的管理职能。逐步推广常熟镇域综合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制作。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承担非行政执法性质的辅助性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加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探索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方式方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广使用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查询系统建设。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探索互动式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现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逐步扩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规模。
  七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建设,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专业背景的比例。重点加强区级政府和乡镇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和结构,健全政府法制工作者能进能出的机制。加强和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者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和实务培训,建立从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执法人员中选任政府法制工作者的便捷通道。
  (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