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庆祝醉驾出狱豪饮 刚出狱5天再因醉驾被刑拘

05.03.2018  13:53

  扬子晚报网3月4日讯(通讯员 陈莎莎 记者 朱鼎兆)因醉驾,淮安男子姜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驾驶证也被吊销。谁知,刚出看守所五天,他就因无证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不仅如此,4日,他无证驾驶时的血检报告也出来:体内酒精含量为106.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驾驶,淮安警方据此以涉嫌危险驾驶证对姜某予以立案,并进一步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姜某的将是法律的再次审判。

  2日9时50分许,淮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赵松在健康路承德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未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赵松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按照规定,他的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罚 款50元,记1分”,据赵松介绍,然而,在随后的检查中,他们发现没有办法对驾驶人姜某的驾驶证予以记分—— 原来姜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在2017年8月9日因危险驾驶罪被清江浦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吊销驾驶证,今年2月26日才刚从拘留所出来。

  “他上次就是因为醉驾驾驶被判危险驾驶罪的”,赵松告诉记者,更为严重的时,在接下来的谈话中,他闻到了姜某身上散发出阵阵浓浓的酒味,于是,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测检查,结果显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据姜某交代,因为刚被放出来不久,许多朋友都为他庆祝,前一天中午和两个朋友喝庆祝酒,他一个人喝了大概一斤;当天晚上又到朋友家再喝庆祝喝酒,又一下子喝了大概六七两白酒。睡了一觉后,他自认为间隔时间比较长,应该没有什么事情,就一大早开着车出门了,没想到再次被警方给逮了。警方于是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查,然后以姜某涉嫌无证驾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3月4日,姜某的血检结果显示,他体内酒精含量为106.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驾驶,警方据此以涉嫌危险驾驶证对姜某予以立案,并进一步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