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6年 靖江956人被公诉

04.05.2017  23:45

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今年5月1日已满6年。据统计,市检察院共对危险驾驶案956件956人提起公诉,心存侥幸的驾驶员不在少数。

  

6年956人因危险驾驶被提起公诉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5月1日以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危险驾驶案956件956人中,男性驾驶员为“主力军”,人数达到944人,占比达到98.8%;女性驾驶员12人,占1.2%。从年龄层次来看,85%以上的醉驾者处于30岁至60岁的年龄段,以中青年为主。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和媒体也加大宣传力度,但仍有不少司机“铤而走险”,最终害人害己。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市“醉驾入刑”人数呈现出前一年度多、后一年度便少的趋势,且近年有反弹迹象。六个年度中,我市提起公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数分别是161件、135件、155件、121件、201件、183件。

 

检察官分析,出现这种趋势的原因,主要还是司机的侥幸心理作祟。“醉驾入刑”伊始,不少驾驶员对酒驾的查处认识不足,“以身试法”的人较多,此后司机们便看“风头紧不紧”,认为查得严,冒险的人便少,反之则多。近两年,随着异地执法以及酒驾查处范围延伸,数据有了明显的增长。

 

隔夜酒”、专业教练醉驾等案例令人警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点被很多司机牢记,喝酒当晚确实是没有开车,但“隔夜酒”也能够让人“中招”,上午被查获的司机,一般都是栽倒在“隔夜酒”上。

 

市民徐某晚上参加宴会期间喝了半斤白酒。次日上午8时左右,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城区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江平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其车右前侧碰撞同向由被害人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前部,致两车受损、被害人受伤。徐某被抽取血样,经鉴定,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即便是专业的驾培教练员,也有人在酒精面前丧失抵抗力。金某是我市一家驾校的驾培教练员,平时一直教导学员们千万不要酒驾,但自己不仅酒驾,还醉驾,被交警抓了个正着。去年6月13日21时左右,金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城区新西路由西向东行至与新建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当日21时49分,金某被抽取血液,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3.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酒驾、醉驾万万不可取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我市涉酒驾驶车辆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种:一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三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因此,市民千万不要以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就不要紧,很有可能同样遭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