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入室盗窃被抓辩称"重操旧业"试能力 惯犯被句容检方公诉

22.10.2016  15:03

  近日,江苏句容一男子喝了五六瓶啤酒后,以酒壮胆入室盗窃。当场被业主报警并抓获。

  2016年9月6日晚,家住句容市华阳镇某村的王先生与妻子因为有事外出,将家中门窗全部闭锁之后,特意开着客厅大灯装成家中有人的假相,以防窃贼入室盗窃。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还是招引了窃贼入室窃贼,而且该窃贼是一名酒后借酒精作用实施盗窃的惯犯。

  当晚22时50分左右,王先生与妻子从外面办事回家,发现家中院子门和入户门全部被人打开,夫妻两人看到有一个浑身酒气的男子从家中客厅里面,大摇大摆往外走。王先生大惊失色,急喊“抓贼”并报警,最终将该男子抓获。

  经查,该醉汉张某,是一名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近期,因涉嫌盗窃被句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后释放不久。

  2016年9月6日晚,张某一人在家独自喝了五六瓶啤酒后,以酒壮胆,再次重操盗窃旧业。张某酒后闲逛到王先生家附近,看到这家人家里的灯虽然亮着,然而屋内并没有人的说话声音和脚步声。于是,张某就从南侧的围墙翻墙进入王先生家的院子里。进入院子之后发现楼房下面有一个窗户,这个窗户虽然外面有防盗栏杆,但是窗户锁扣坏了,张某顺手可以打开窗户,并沿着窗户向屋内四周扫视。张某看到屋内有个沙发,沙发上放着一个白色的小包。

  张某灵机一动,在窗户边上找到一根竹杆,并用这根竹杆伸进窗户,将放在沙发上的小包挑了出来。张某打开这个小包之后,发现包内有一串钥匙和五十五元现金。张某将窃取的五十五元现金占为己有,用钥匙打开了楼房的入户门,然后张某进入王先生家中进行盗窃。哪知业主王先生夫妻两人回家,在现场被逮个正着。

  被抓后的张某对自己酒后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声称自己喝酒的目的是“壮胆”和“重操旧业试一下能力”,看到王先生家灯虽然亮着,实际上没有人在家,就斗胆入室行窃。

  2016年10月20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等待张某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入室盗窃构成刑事犯罪,是否喝酒并不影响量刑。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平时应加强防盗意识,家中门窗遇到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并要妥善保管好家中的房门钥匙,没人在家的时候,将房门钥匙要放好。(李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