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27.02.2017  16:06

  2月23日,由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安监局、江苏保监局五部门联合开展的货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了第二次全省统一行动,将持续到4月底。

  据了解,各地公安交管、道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住建、城管、保险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对货车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的运输企业;严格渣土市场准入,建立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把货物装载环节,源头上刹住货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惩戒、违法违规曝光力度,对货车交通违法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一律按规定记分,对记满12分的货车驾驶员一律扣留驾驶证,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各地保险公司也将强化对货车的风险审核,对存在重点违法行为的货车,在严格交通违法系数使用的基础上,提高核保条件,按规定适当上浮费率。

  据省货车整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日均查处货车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000余起,共有2万余名货车驾驶人被记分处理,因货车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近35%。在2月23日的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车辆1800余辆,出动执法队员4600余人,检查货车23000余辆,共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6200余起,其中超限超载310起,遮挡(污损)号牌40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