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三部门联合发文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上“紧箍咒”

12.05.2018  11:24
图为《关于健全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的意见》。

  中新网无锡5月11日电 (记者 孙权)记者11日下午从无锡市教育局获悉,由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委、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现已出台。《意见》明确: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危害严重,无锡各地各校需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引导广大教师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背离了教书育人使命职责,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破坏了教育的公平正义,影响了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

  上述《意见》中要求:无锡各地各校要提高治理有偿补课的思想认识、完善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体系、构建治理有偿补课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有偿补课问题查办惩处机制、确保治理有偿补课各项任务落实。

  其中,在惩处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要求无锡各地各校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投诉、举报平台,主动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健全接访制度,完善接访、查核记录,及时获取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举报投诉情况。

  《意见》还提出:对经查实认定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一律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行“零容忍”。对涉事教师,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奖励全部扣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50%发放、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三年内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直至取消资格等处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每一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查处结果在县级以上范围通报;对教师队伍管理松懈、约束不严,治理有偿补课不力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书记校长责任;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主动作为不够、多次出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市(县)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对该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

  据悉,此番与《意见》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下简称《承诺书》)。该《承诺书》中,要求承诺人“不组织、推荐、动员、诱导、暗示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以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包括为学生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报酬”“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