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

10.11.2014  12:47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辽宁省检察院就如何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本报记者程丁摄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把检察监督落实到基层。

  ◎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是社会各界感知检察工作最重要的一面镜子。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到基层。

  ◎基层检察院处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终端”。要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到基层。

  ◎基层是检务公开的重点,也是检务公开的难点。要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把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到基层。

  ◎基层检察队伍是基层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把“五个过硬”要求落实到基层。

  本报沈阳11月7日电(记者王治国 赵铁龙 刘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11月6日在辽宁省检察院就如何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并看望慰问一线检察干警。他强调,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检察监督落实到基层,把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到基层,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到基层,把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到基层,把“五个过硬”要求落实到基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对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将四中全会部署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以全会精神引领和推动基层院建设,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座谈会上,辽宁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代表分别从规范内部管理、推进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交流了基层院建设的经验做法,结合四中全会要求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完善打算。

  基层检察院建设也是人大代表长期关注的话题;夯实基层检力、强化基层建设同样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座谈会特别邀请了王亮、高玉宝、王家娟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与检察干警一起共商基层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责任,共谋基层院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上的思路和措施。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指出,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突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并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作出重要部署。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落实中央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的第一线,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四中全会精神能否在基层检察院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全局。广大基层检察院要牢固树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上下功夫,真正把四中全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检察一线,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决定》突出强调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把检察监督纳入法治监督体系,并围绕强化检察监督作出许多重大制度设计,体现出检察监督在司法监督乃至整个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基层检察院一定要从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出发,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抓好专项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惩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曹建明强调,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是社会各界感知检察工作最重要的一面镜子。基层检察院能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直接关系到整个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决定》对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专门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广大基层检察院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坚持不懈地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执法办案说情报告等制度。

  曹建明指出,基层检察院处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终端”,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是不是落实到了基层。《决定》提出多项涉及检察机关的改革举措,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广大基层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决定》,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思考,提出意见建议,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省委已经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曹建明强调,基层是检务公开的重点,也是检务公开的难点。深化司法公开、检务公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广大基层检察院要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意识,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认真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检务公开形式,通过搭建新媒体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检察声音;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曹建明指出,基层检察队伍是基层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并专门提出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广大基层检察院要始终把基层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首位,扎实抓好“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基层院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要抓住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和充实基层检察院办案一线力量,深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一刻也不放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过硬基层检察队伍。

  在辽宁期间,曹建明与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希举行工作会谈,就进一步推进辽宁检察工作、服务辽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交换意见。王珉、李希指出,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加大对辽宁改革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曹建明希望辽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省政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调研期间,曹建明还考察了辽宁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考评数据管理中心,参观了辽宁省检察院党建工作成果展。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