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旅游等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

02.05.2015  16:56


  近日,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作安排,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从4月持续至11月,分部署阶段、实施阶段、督查推进阶段、总结阶段等四个阶段,以旅游、银行、电信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行业及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为保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工商局要强化协调配合,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将专项整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由合同监管条线主动牵头协调,加强与消保分局、消协组织沟通配合;二是将专项整治和经检办案相结合,协同法规、公平交易、经检等部门合力办案。三是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内外执法合力,抓出工作实效。四是结合贯彻《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并通过开展行政指导、专家点评、立案查处、媒体发布等工作,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