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十三五”开启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新征程

13.10.2015  17:36

  为指导和推动我国工业园区走上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工信部从2009年起开展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至今已有6批共300家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批复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面向未来,示范基地将成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载体,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开启新的征程。

  一、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探索创新中不断前行

  我国工业园区虽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但对于2008年刚组建的工信部来说,抓工业园区建设还是一项新工作。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一是形成了一套创建工作的基本规范。2009年,工信部制定出台了《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明确了示范基地的内涵、范围、创建原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2011年,针对军民结合、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补充制定了相应的条件,进一步完善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是建立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机制。工信部制定了示范基地创建评审的工作程序,健全了组织体系。通过司局审查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内审查与社会公示相结合等方式,力求创建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程序,坚持从严审查、宁缺勿滥。

  三是形成了部省两级创建、梯次发展的工作格局。在国家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引领下,各地陆续开展了省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基本都制定了省级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开展了相应的评审创建工作,有的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形成了梯次发展、稳步推进的格局。

  四是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动态管理。为提升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工信部建立了对示范基地定期复核、动态管理的机制。2013年,制定印发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在各地工信部门和示范基地的大力配合下,已经顺利完成了前两批示范基地的复核工作。

  五是积极探索对示范基地进行指导和支持的有效方式。2012年,工信部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3月,制定了《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各地工信部门也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示范基地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示范基地创建取得了积极成效

  几年来,示范基地自身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我国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一是示范基地成为引领带动我国工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示范基地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达到14.9%,比全国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5.7个百分点;示范基地技术改造投入超过4.8万亿元,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近四成。2014年,示范基地平均工业总产值和平均销售收入均超过千亿元,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示范基地销售收入比重超过一半的示范基地达68.7%,特色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比如,目前36家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全行业规上企业的比重分别超过了80%和90%。

  二是示范基地成为创新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重要载体。五年来,示范基地研发投入超过2.8万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保持在2.2%左右,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89万件,占全国总量的比重接近20%。同时,示范基地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物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均取得重要突破,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基地数量占总数的近1/3。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销售收入占全部示范基地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40%,示范基地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兴产业策源地和发展平台。

  三是示范基地成为构建现代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示范基地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设备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骨干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内部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已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军民结合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军民技术双向应用和军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升,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初步形成了军民互动、良性发展的格局。示范基地还积极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造与服务的融合发展,不断促进产业价值链向高端跃升。

  四是示范基地成为产业集约绿色安全发展的典型代表。2014年,示范基地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近4800万元/公顷,单位土地平均产值超过4900万元/公顷,分别比2010年提高60%和30%。示范基地还特别重视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2010年以来,示范基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累计降幅达到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2014年达到了92.2%,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示范基地成为各类企业创业发展、做强做大的重要平台。示范基地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截至2014年年底,示范基地拥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4000多个,平均每个示范基地16家,比2010年增加了5家;其中,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800多个,5年内增加了374个。在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山东烟台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建立的创业孵化平台,累计创办科技型企业400多家,实现工业产值近180亿元,开发新产品523项,填补国内空白86项,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近500项。

  三、“十三五”基地园区工作要开拓新思路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要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目标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完善政策,以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基础,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一是在工作重心上,逐步向精细化指导和管理方向转变。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发展的研究和对示范基地的分类指导。对工业园区,尤其是示范基地发展,既要研究提出一些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也要针对不同行业类型、不同发展水平的园区给予针对性指导。要加强对基地园区发展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把工业园区作为了解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窗口”。不断完善基地园区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基地园区逐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在发展导向上,引导工业园区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轨道。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在基地园区内选择已有较好基础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或产学研创新联盟做试点,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着力发展一批为工艺研发、成果转化、小试中试等服务的技术应用型创新中心和平台,鼓励企业和园区建立工业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应用等新型平台。

  三是在支持方式上,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为基地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要充分重视采用市场化手段,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基地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工业园区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四是在创建方式上,积极探索部省合作共建的新模式。实践证明,上下联动、合作共建是促进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部分省市在示范基地建设上已经就省市合作共建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十三五”期间,要借鉴这些经验,围绕示范基地创建和工业园区发展,完善部省联动机制,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