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邳州法援“绿色通道”精准服务低收入群体

24.03.2017  20:47

 

     □本报特约记者 王应举 尹灵莉 本报记者 施为飞

  “谢谢你们,我和孩子的生活总算有保障了。”残疾人李大路(化名)在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子女讨回抚养费后连声道谢。

  今年,邳州市司法局围绕江苏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邳州市司法局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准确掌握了25个镇(街道)五保户和残疾人3万余人的基本信息,建立法律援助潜在受援者信息库,并制定针对性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该局多次与民政部门对接,及时更新完善潜在受援者信息库,准确掌握困难人群基本信息。信息库的建立,大大缩短了困难群体来回奔波的时间,缩短了审批时间,提升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效率。

  为了把这一惠民举措落到实处,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镇村服务站点经常深入村(社区),对库内的潜在受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困难群众依法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同时,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已结案件受援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庭审旁听、电话回访受援人等形式,每月对法援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掌握群众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听取受援人意见和建议。每年开展案卷质量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实行“一案一评”,并将办案质量与年度考核、办案补助、评优评先等奖惩措施相结合,增强律师办案责任心。

  对农民工群体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市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一般情况下,只需1个工作日,即可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分发到律师手中。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行指派援助律师办理,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在此基础上,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劳动、建设、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沟通会商机制,优先通过非诉的方式帮农民工讨薪,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

  每年农历春节前是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期,春节后又集中外出务工。邳州市司法局抓住这一重要节点,选定春节前后1至3个月时间,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的地方,设立“法治驿站”,选派业务知识强、经验丰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干警和普法志愿者组成“农民工法律服务团”,摆放法律援助宣传展板,向过往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受理登记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2016年,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540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000余起。

  在专项维权行动时段外,为及时、就近调处农民工工资、工伤及侵权等纠纷,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援助服务,邳州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组织司法所做好农民工欠薪纠纷排查,实时掌握农民工讨薪纠纷动态。同时,邀请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先期对有欠薪苗头的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报酬等热点问题提供现场解答,向农民工提供寻求合法维权的便捷渠道,形成了完备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

  邳州市司法局局长杜伟介绍,“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潜在受援者信息库,提前认定法律援助者资格。这样做,简化了审核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让困难人群及时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