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标准动作”

19.09.2016  16:06

 

为贯彻落实“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活动要求,邳州市司法局严格规范收监执行流程,提高社区矫正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9月12日,在检察院监督下,该局依法将撤销缓刑的孟某移交至邳州市看守所羁押,并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规范收监执行: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调查取证。 社区矫正科每日随机电话抽查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每日上下午不定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处理。邢楼司法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孟某不假外出,上报司法局,司法局立即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二是详细了解情况,及时提请收监。 经调查核实孟某于2016年6月3日至6月15日,未经司法局批准私自外出,给其警告一次;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其定位手机一直停机定位失败,给其第二次警告;8月29日其未按规定参加集中教育,邢楼司法所多次电话通知一直未到司法所报到,后经邢楼派出所协助查找一直未果,给其第三次警告。警告三次后孟某仍不悔改,未到司法所报到,该局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向山东荣成法院依法提请撤销缓刑,荣成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执行收监方案。 启动收监程序后,该局有效对接山东荣成法院、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邳州市看守所等单位,从法院裁定的送达、确定押送人员、警车配备、组织体检、收监衔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应急预案。9月12日,执行收监,将孟某送至邳州市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