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开展“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

29.09.2016  01:05

邳州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截止目前,该局已对120名法律援助户完成初步审查。

此项工作将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重点援助对象家庭、法治道德银行家庭户确定为法律援助户,发放法律援助户专用证,持证人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在全市任何一家法律援助站均可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一是调整困难标准,降低对象门槛。向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三无”老人的家庭户、现役军人军属家庭户、法治道德银行家庭户等发放法律援助户专用证,无需镇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即可享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

二是打破户籍界限,降低地域门槛。“法律援助户”持证人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法律援助,不以援助对象户籍为限制,向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的法律援助站都可申请受理,为特定对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极大地便利,有效降低交通成本。

三是免除材料证明,降低审核门槛。持有法律援助专用证的群众将享受“三免”、“零等待”等贴心服务,即免交经济状况证明、免法律服务费用、免除现场排队等候;简化审核程序,出示法律援助户专用证和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