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邳州局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

22.12.2015  18:38


  在省政府出台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后,徐州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徐州市进行首家试点,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为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大力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允许对集中办公或住所托管的市场主体,登记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信息材料作为住所的证明材料;二是规范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住所,在“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以外的住宅均可登记为企业住所;三是取消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不合理限制,制定出台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存量资产的操作细则,释放拆迁征收范围内的住所资源;四是创新市场主体登记方式,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登记、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等改革举措;五是进一步住所登记手续,自有房屋无产权证的仅需提交说明材料,租赁房屋的仅需提交租赁合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