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景 邮情 邮故事”全国摄影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18.05.2017  04:14

那条邮路上的邮递员,是不是曾经为你送来一封珍贵的家信?那座樱花林深处的主题邮局,是不是寄出过你亲笔写下的明信片?百年邮政,始终在你身边,它在你路过的风景里,在你曾经的心情里,在你的一段故事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携手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联合主办 “邮景·邮情·邮故事”全国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题:邮景·邮情·邮故事

二、截稿日期:2017年8月31日

三、征稿规则

1、投稿作品必须是反映邮政文化、邮政产品、邮政工作、邮路风光、主题邮局风采等反映中国邮政题材的摄影作品。挖掘与中国邮政相关的感人故事、美丽旅程,抒发中国邮政情怀。可重点体现中国邮政在服务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普惠金融、速递物流、集邮文化以及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创作融合自然景观和人文关爱有思想的摄影作品。

2、投稿作品要求场景真实、画面优美、触动心灵。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单幅、组照(不超过10张)不限。

4、照片、光盘、网络投稿均可:照片规格8~10英寸,勿装裱;网络投稿数据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500K左右。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提交原始文件,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5、投稿作品不允许改变原始影像,征集活动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本人唯一合法拥有投稿作品完整的著作权。

6、投稿者须保证已获得投稿作品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则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投稿作品不得人为后期处理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8、投稿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邮箱、联系电话(手机)、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9、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均可获得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会士积分1分。

10、组织方(包括主办单位及相关支持单位和媒体)有权有权在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上发表、以及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整理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向作者支付稿费。

11、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与资格。

1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稿费设置

入选作品共计145幅,稿费共计210,000元。(稿费设置非奖项设置,以所需使用率来衡量。)

10,000元                      5名

5,000元                        10名

2,000元                        30名

500元                            100名

以上均颁发入选证书,所有稿费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1、邮箱投稿,[email protected],邮件请以“中国邮政+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合作征集渠道投稿(附合作征集链接)

3、纸质照片及电子介质(光盘、U盘、SD或CF卡等)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671号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邮编100166;收稿日期以邮件到达收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

注:征集作品可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参加征集。

活动支持媒体:《中国邮政报》、中国邮政网、中国邮政官方微信订阅号、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官网、微信等。

六、自媒体推广达人

除稿费外,欢迎广大参与者积极推广本活动的相关内容,主办方将答谢自媒体推广达人10名,各3,000元,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产生规则如下:

1、本环节只针对自媒体个人,指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或实名认证微博账号。

2、自媒体个人参与此项活动,即表示同意授权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与相关公司有权调查相关资料、进行身份核实。

3、推广内容以“邮景·邮情·邮故事”全国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入选作品为基础,自主选择优秀作品制作正面推广内容,并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实名认证微博平台发布推广。

4、2017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转载“阅读”量超过5000次的可参选,由自媒体个人提供转载“阅读”量真实数据和截图、自媒体注册信息等。

5、组委会将按照转载“阅读”量数据,择前10名者进行答谢。若转载“阅读”量达到5000次者未满10名,则此项酬劳空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