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司法救助温暖老百姓的心

28.04.2016  20:36

  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近日成功为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某近亲属筹得30000元救助金。

去年10月,该院公诉部门办理了一起无证驾车撞向公交站台致一死三伤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角巴才让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邗江区院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而此次事故的死者王某某和3名伤者都是镇江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其中,王某某年仅25岁,陕西宝鸡人,平时孝顺懂事,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她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而肇事者角巴才让刚满18岁,青海贵南人,事发当晚他驾驶同居室友租来的车子外出后发生事故,无赔偿能力,原、被告就赔偿问题存在的分歧较大。

为维护社会稳定,安抚被害人亲属情绪,该院控申部门主动与被害人王某某家属取得联系,告知其可以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并积极帮助其准备相关材料,在确认其符合救助条件后,控申部门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对其予以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文关怀、执法为民的本质。

一直以来,该院控申科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统一于司法救助,建立以检察职能救助为主体,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的“四助长效机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构建社会和谐。仅2015年即救助刑事被害人及涉法涉诉信访人8件8人,共发放救助金105000元。今年以来,已救助刑事被害人4件4人,发放救助金60000元,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