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逾期未整改 南通开出首张出租屋“罚单”

11.10.2017  01:00

  10月4日,南通崇川公安分局对消防隐患未整改的一出租屋所有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我市首张出租屋“罚单”。

  此前,为在“双节”营造平安环境,崇川警方放弃休假,以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发放告知、张贴通告、督促整改等方式,化解一批突出隐患,确保出租屋安全。

  此次被处罚的市区人民路某处公寓原系某公司商服用房,后因年久失修于2016年整体翻新,作为公寓进行出租,目前共有40余个房间。9月29日,和平桥派出所民警对该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灭火器部分失效、消防通道锁闭等多个消防隐患较为突出。在向负责人明确指出问题后,民警当场出具了整改通知书。10月1日,派出所分管领导会同消防大队前来复查,发现此前查处消防隐患仍未整改。在取证固定好相关情况后,崇川公安分局依据《消防法》对该处出租屋开具了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此系南通首例对出租屋开具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