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机关单位通过档案工作规范测评和复查单位名单的通报

14.01.2016  16:20

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及《关于对2015年档案工作规范五星级有效期到期单位进行复查的函》(苏档函〔2015〕14号)要求,我局组织对有关省级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规范进行了测评和复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37个单位的档案工作通过相应规范的测评;省公安厅等10个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复查。现将通过测评和复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通过档案工作规范测评和复查单位巩固成果,坚持档案工作长效管理,不断夯实档案工作基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 2015年通过档案工作规范测评单位名单

                  2、 2015年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复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