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 的实施意见》

01.07.2015  20:41

  5月28日,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省粮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对保障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会议听取了全省粮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立足自身解决了粮食供给问题。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粮食供需形势依然严峻,粮食供求紧平衡状态短期内不会改变。要坚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动摇,始终将其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牢牢掌握粮食保障供应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省、市、县共同担责,把粮食安全责任抓到位、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上去、把主产区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好。要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粮食流通储备能力建设三道“防线”,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要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督查考核制度,把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任务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强化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