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9.05.2015  15:10

 

5月28日,江苏省政府李学勇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省粮食局陈杰局长汇报了全省粮食工作有关情况,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当前全省粮食供需形势依然严峻,粮食供求紧平衡状态短期内不会改变。要坚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动摇,始终将其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要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粮食流通储备能力建设三道“防线”。要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督查考核制度,把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任务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

根据《实施意见》,省政府承担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承担相应的具体责任,省、市、县共同担责,切实加强三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八项责任,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省政府建立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由省粮食局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各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