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7.01.2015  10:57

  昨天中纪委网站通报,2015年1月19日至25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6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江苏省纪委通报4起,它们分别是:

  1.常州市钟楼区房管局局长王一迅,违规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并多次公车私用,花费78965元组织变相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参加变相公款旅游人员退缴全部费用,所购超标车辆予以拍卖。

  2.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兼疾控中心主任杨建国,违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19万余元,用于购买烟酒和吃喝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州市云龙区安监局局长王成立,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

  4.张家港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所长赵贵清、锦丰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管理站副站长施建明,违规收受购物卡12000元和9000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全部违纪款。综合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