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庭审+现场座谈会” 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3.02.2023  11:05

  “今天我们观摩的王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庭审,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多开展这种安全教育。”在观摩评议会上,市人大代表丁俞斌如是说。

  

  2月9日下午,江苏省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对王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组织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交通运输行业代表观摩庭审。

  2021年10月8日凌晨,王某驾驶货车行至南通市通州湾平海公路某处路段,车上装载的建筑石子大量外泄,覆盖路面三个车道两百余米长。王某发现后,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便驾车离开,后有五辆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无法避让石子引发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两人受伤,财产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采取PPT示证,结合道路运输过程中坠落物品引发道路安全事故,现场进行法治教育。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本次“开门听庭”进一步规范了公诉人的出庭行为,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

  

  庭审结束后,该院召开旁听人员观摩评议会、交通运输安全交流座谈会。承办检察官邱有全介绍了案件承办履职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交流。“希望今天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教育,组织行业人员集体学习,规范管理。”“以后道路通行条件要保障好,交通参与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各主管部门纷纷提出道路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作为南通市首例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件,我们希望通过该案引起交通运输参与人员的重视,同时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们将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配合,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菊在座谈会结束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