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撑起“保护伞”

22.12.2015  18:47

今年以来,南通市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为残疾人撑起温馨“保护伞”。1至11月份,该中心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68件,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334万元。

一是残疾人法律援助网格化。 在区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台,每周定期安排一名律师到工作站值班。目前,全区形成以区中心为主网、区残联分中心为专网、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格化”服务机制。

二是坚持“四个优先”工作机制。 即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对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受理的法律咨询,凡涉及残疾人权益的,在第一时间通知就近的法援站点优先调查核实并回复。对各法律援助站点接受到的残疾人维权求助信息,在第一时间解答,如需残联等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规定,优先受理和指定。对于涉及到残疾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法援中心第一时间指派优秀的专职律师进行专人辩护。

三是特殊事项开通“绿色通道”。 对涉及“劳资纠纷”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同时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经济状况,坚持“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