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四头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显成效

11.01.2017  15:05

通州区司法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四头工作法”,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州区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8080起,调处成功7605起,调处成功率97.75%。

一是矛盾减少在源头。借助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平台,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经常性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矛盾。坚持日常走访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全面搜集、评估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纠纷发现在苗头。健全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专职调解员贴近群众、信息灵通等优势,实时掌握社情民意,对发生在身边的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

三是小事化解在村头。创新法治宣传去田头、进村头、上街头、在墙头、暖心头的“五头工作模式”,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确保每周有人进村入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介入事件、稳控事态、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是大事稳控在镇头。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全区现已建镇(街道)大调解平台15个、村(居)调解平台243个,有专职调解员587人,实现调解平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