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地税通过司法途径实现首笔外地破产企业欠税成功追缴入库

24.04.2017  16:13

  日前,盐城市东台地税局在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积极参与债权申报,通过司法途径成功将该企业历史欠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33万元追缴入库,实现破产企业欠税作为优先债权得以全额清偿“零的突破”。

  一是成立专案小组。针对破产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从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小组,开展案情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把握政策边界,制定工作预案,增强实务能力,形成上下联动、全力追缴的合力。

  二是组织欠税清查。进一步完善欠税管理制度,加强与第三方数据的分析比对,筛选目标企业,推送涉税风险,全面检查该企业承建东台市境内工程项目的涉税情况,并及时向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为顺利进行债权申报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依法主张权利。紧盯破产案件的进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做好债权申报、举证、确认工作,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重整期间实行税源监控,关注经营状况;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在确定债务清偿顺序和破产财产分配的过程中,坚持税收优先权不动摇,确保欠税足额入库。

  四是搭建沟通平台。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信息交换和沟通协作机制,就破产清算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寻求法律指导,在督促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保障税收债权实现方面得到法院的大力支持;多次与破产管理人协商解决教育费附加和滞纳金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和受偿的争议,切实避免了税收流失,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