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主动适应新常态 规范预算绩效专家管理

27.01.2015  09:57
  

  近期,徐州市财政局出台《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暂行办法》,主动适应深化财政改革的新常态,在新的起点上更高层次地规范专家管理,培育专家智库,借助第三方力量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新修订预算法“讲求绩效”的法定要求,通过运用第三方专家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指标研发等专业优势,全面推行绩效预算,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全市财政改革发展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地,发挥独特的促进作用。   

  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聘任资格条件,严格专家准入门槛,以更宽的视野,广泛征集省部级专家,培育和打造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专业团队,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   

  三是规范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健全专家准入、退出、回避、保密、问责等机制,整合搭建市级预算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资源共享的专家平台,提高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