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审计局适应新常态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20.07.2015  20: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徐州市审计局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新常态,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纵向延伸”,扩大审计对象覆盖面。该局一方面将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稳定作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基层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目前全市共对1927个村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占全市行政村的82%,实现了“村官审计”的全面覆盖。该市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计划管理,按照三年基本审一遍的原则,形成循环审计制度,避免应审未审或临时应付等现象。同时,在充分考虑审计人力资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区分情况,明确了“三个”必审原则:村级资产较多、资金量大和掌管资金分配权的项目必审;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强烈的项目必审;面临换届或任期将满的项目必审。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该市逐渐形成了以乡镇审计所为主、部分县(区)级审计机关为辅以及个别农经部门进行审计的格局,为顺利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局在实践中探索出直接审计和联合审计两种模式,对一般性的年度常规轮审项目,或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由乡镇审计所或县、区审计局直接审计;对乡镇审计力量薄弱,或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干部,由县、区审计局或乡镇审计所牵头,联合纪委、监察、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实行联合审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县(区)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后开展了44名县(市)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一线、二评、三权、四制、五指标”的审计框架。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市级层面真正实现了审计对象从农村、社区到乡镇、县市的全方位布控、全覆盖监管。
    二是“横向延伸”,深化拓展审计的内容。根据不同审计对象,明确相应审计内容,实现审计内容全覆盖。对机关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六个必审”,即对“三公经费”、津补贴及奖金发放、基本建设、政府采购、资产处置、往来账款等六项内容实行必审,并设计了相关的表格,要求除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外,其他类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应当填写表格,便于统一分析和对比。做到“一个延伸”,即高度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包括相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管理情况,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执行与监管情况,相关自然资源资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而评价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提出建议,促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体制。该局先后在4个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相关人员涉嫌贪污腐败被移送纪委并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均是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重大资产的处置或者重要资源的管理上,不执行集体决策,不进行招投标或者政府采购,从而发现重大疑点的。(赵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