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政府投资项目终身追责 已有19家单位被追责

05.07.2016  11:53

  7月初,泗阳县负责中包河改造、京杭运河泗阳城区段护岸等工程的3名官员因履职不力、违规违纪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这是该县出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之后首批被追责的官员。

  泗阳县于5月中旬出台《泗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比较详尽地开出了追责“明细单”,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立项进行招投标或者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编审中未认真履职,造成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误差较大等都属追责内容。除了项目建设单位被追责,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也将被追责。同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反《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员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将被依法依规追责;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违规违纪的官员,将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严重警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政纪等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该县还将把官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职情况纳入干部正(负)面信息库,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办法》出台至今,已有19家单位被追责,包括10家建设单位和1家主管单位被通报批评,4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单位受到经济处罚,1家施工单位6个月内被禁止参与该县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张耀西 徐明泽)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