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追授陈运周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16.12.2014  13:09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追授陈运周全国模范检察官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曹建明徐守盛讲话 孙金龙主持  

   

  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陈运周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程丁 摄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陈运周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把学习陈运周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陈运周同志生前任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检28年来,他长期扎根基层,奋战在反贪一线,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先后参与并组织指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28件,其中大要案15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他坚守职业良知,敢于碰硬,从不为人情、干扰、压力所左右,不被威胁和恐吓所吓倒。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然家境困难,妻子下岗,儿子毕业一时找不到工作,但他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心上,积极帮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孩子。2012年7月,在被诊断患有鼻咽癌后,他隐瞒病情,以顽强毅力全身心投入办案,为检察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

  在今天的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和徐守盛分别把授予陈运周同志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颁发给其妻子刘小英。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陈运周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检察官的杰出楷模。从检28年来,他始终扎根在基层、奋战在一线,敢于担当、秉公办案、无私奉献,在责任面前不动摇、在利诱面前不动心、在恐吓面前不畏惧、在绝症面前不绝望,用生命诠释了以事业为重、视责任如山的精神品质,用行动展现了人民检察官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