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首次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写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

14.08.2015  08:58

  在连云港市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导思想部分明确提出了“要把连云港建设成为青山碧水蓝天、绿色低碳循环、宜居宜游宜业、和谐幸福浪漫的山海港城。

  连云港因海而兴,因港而名。目前,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率在60%左右。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治理措施和推进时序,到2017年达到70%的优良比率可能性很大,但需要付出巨大努力。针对已经或者正在造成的海洋污染,实施意见对如何防治指明了道路,那就是“将近岸海域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污染防治相结合,建立并实施海域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入海河流、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切实消减入海污染物总量”。

  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首次被写进实施意见,体现了政府对 连云港市岸线资源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市民的企盼。连云港具有江苏省独有的40公里基岩岸线和30公里砂质海岸,岸线类型多样,用海类型丰富。 连云港市将注重集约利用岸线资源和近岸海域,设定红线,尽最大努力保留原生态海岸线,有效保护岸线的自然属性和原始景观。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岸线修复与整治工作,实施基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监测、监视和预警,不断加大海岸、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尤其要加大入海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排污行为,严打非法采砂活动,从规划和取土等环节严格控制填海造地。

  意见将“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单独成条,充分体现了连云港市对海洋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意见强调海洋开发活动要依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海洋功能区划,从生态学角度和法律依据上给予了规定。此外通过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等方式养护渔业资源,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和海岛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等一些连云港特色做法均写进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