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集中强制清场 扫除“执行障碍”

22.05.2017  16:19
       

  5月18日,全市法院组织开展“铁拳行动”集中清场活动,此次活动由市中院统一领导,由东海、灌云、灌南、连云法院协助配合,于赣榆、海州两地同时开展。

  清场活动从早晨8点开始,直到下午6点左右结束。全市两级法院出动执行警力150人次,警车30台,经过一天奋战,赣榆、海州两地共执结案件8件,清理交付一宗6亩土地及违障建筑、城市住房3套、门面房8间,涉案标的额1000余万元。每个集中清场现场引起围观群众达上千名。

  清场活动通过市中院官方微博全程全程视频直播,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媒体进行拍摄、采访,赣榆区法院、海州区法院分别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现场监督执行。代表委员们表示,对此类明显抗拒法律、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肯定,本次强制清场活动不仅彰显了执行力度,也凸显了执行温度。

  此次清场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执行也对其余类似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据悉另几起案情类似的被执行人已主动到法院表示,近日内将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主动搬离房屋。

  清场直击一  “占巢之鸠”主动配合执行

  上午9点,全体执行干警到达赣榆区第一清理现场,各工作小组迅速就位,拉起警戒线后,现场大量群众聚集围观。

  该案件被执行人姜某名下位于赣榆新世纪花园小区东侧门面房于2013年被依法进行了拍卖,流拍后,该房产抵偿给申请人王某。该房产由案外人王某、苏某租赁使用,案件承办人与苏某谈话告知其本院已对其租赁的房产进行了拍卖,但2015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案外人未经许可,擅自与被执行人姜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此后,赣榆区法院多次要求苏某等人交付该房屋,并依法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但案外人一直未履行迁出义务。

  执行干警分组行动,一边进行清场,一遍对王某、苏某进行劝说。王某、苏某虽然情绪十分激动,但在执行干警现场释法、围观群众的“声讨”的阵势下,放弃了抵抗,主动帮着执行干警清理。执行清场达到了力度和温度结合的理想效果,现场围观群众纷纷“点赞”。

  清场直击二 “赖着房不走”?最终当场腾让

  第一现场清理后,执行小组奔赴赣榆区第二现场,全力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执行人员到场后,被执行人胥某一名亲属在屋内大声吵闹,企图干扰执行。

  应急组工作人员及时跟上,依法进行当面告知,责令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员劝说下,被执行人的亲属主动退到一旁。实施组清场行动同步进行,一边摄像取证,一边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详细登记。

  同时,执行干警耐心对涉案被执行人胥某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力争做通胥某工作,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缓解矛盾,推进房屋交付进程。在执行小组的释法说理、深入努力下,胥某明确表示配合法院执行,房内的物品得以及时清理搬运,该案当日实现现场交付,现场结案。

  清场直击三 案外人抢占拍卖房产,拒不搬离

  海州区集中清场活动的第一站位于朝阳中路168号祥源国际大厦1501室。涉案房屋已由本院委托拍卖,因流拍交付执行人抵债,但该房在拍卖过程中被案外人抢占,拒不搬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执行法官向案外人进行法律释明,该房已被法院拍卖,其无权占用该房屋,如不搬离将强制清场。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案外人主动清空物品,搬离了房屋。

  清场直击四 承包土地到期,承租人多年拒不搬出

  下午2点半,执行干警来到海州区宁海乡某村七组,对一起排除妨碍、返还财产纠纷案进行清场活动。被执行人丁某某承包宁海乡某村七组土地,2013年承包到期后,丁某某一直拒不返还土地,并在土地上搭建违障建筑出租别人使用,社会影响较大。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法警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但被执行人丁某某夫妇拒挠执行人员清场,法警迅速将其带离现场,并进行强制隔离谈话教育。执行法官对房中物品进行清点,并搬离现场,执行记录仪同步录像取证,清场活动快速有效展开,经过两小时清场结束,并当场将土地交付申请人。同时,看到如此多的警车和干警,引得村民陆续前来围观,并对法院的此次集中清场活动纷纷点赞。(宋继林、方帅)
 

      作者单位: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