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设局联合私企开发土地 港口领导插手工程

29.07.2015  10:50

  江苏连云港市委公布今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情况反馈

  27日,江苏连云港市委公布了当地今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情况反馈,不少单位存在“三公经费”偏高、公车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从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单位亦普遍存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用人选人方面存在带病提拔、关系户的情况。据悉,2015年3月16日起,连云港市委组成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城乡建设局、连云港港口集团、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联合私企开发国有土地,多年未能取得应得权益

  连云港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指出该市城乡建设局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行政工作少,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缺乏有效的责任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不够有效,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腐败问题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行为,部分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设计、监理等业务承接单位过于集中,承接项目占比偏高;市政工程手续不全,违规开工;国有资产(资金)管理领域存在违规失控现象,有的下属单位资金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资金支出随意,办公楼装修造价变更较大,联合私企开发国有土地,多年未能取得应得权益。行业管理问题严重,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违法施工现象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建筑业、绿化等专项工作省内排名靠后;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现象,至今尚未建立城市污水排放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不配套现象,公用事业管理缺位;协会管理比较混乱;重工程建设轻行业管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三公经费”仍然偏高,接待向食堂转移倾向明显,公车治理不到位;风险金返还、津补贴、加班费发放存在违规现象;违规报销发票。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领导班子配合协调不够;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不尽科学;内设机构设立不够规范。

   连云港港口集团:个别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港口工程建设和经营

  连云港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连云港港口集团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视不足;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没有对腐败现象形成有效震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规范操作现象,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管理漏洞,财务管理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插手或从事港口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禁令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失之于宽。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选人用人机制不活,“近亲繁殖”,人浮于事,有的干部带病提拔。在体制机制方面,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全面,机构设置不尽科学,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薪酬分配差距较大,主体港区与两翼港区关系不顺。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大量土地闲置,矿山开采秩序比较混乱

  连云港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该市国土资源局问题主要是: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好,监督重点不突出,执纪问责缺乏力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遇事缺少担当精神,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规定不够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县区国土局用人存在混编混岗及照顾关系户情况,干部交流轮岗少;土地管理不够到位,土地出让金征缴不及时,市区存在大量土地闲置情况,矿山开采秩序比较混乱,纠正土地违法缺乏力度,有些关键环节缺少监督机制,项目资金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现象。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个别项目虚报材料套取财政资金,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

  连云港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该市农业委员会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主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管理漏洞较多。在农业项目操作方面,存在项目分配不公、项目申报立项前期审核把关不严、项目验收评估流于形式、项目实施同体循环、项目档案不完整甚至缺失等现象。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有虚报材料套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违规收取或变相提取项目经费、滞留应当下拨的项目资金等情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公务接待费仍然偏高,扩大支出范围,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行业协会收支管理比较混乱,个别职工亲属参与或直接经营业务相关联企业,党员干部存在怕担责任、不作为现象。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个别人员调动把关不严、程序违反规定,有个别人员在编不在岗,干部档案管理不甚规范。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专款,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

  连云港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该市海洋与渔业局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真正扛起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不够,案件查处不力,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没有真正建起来、管起来。项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点,个别项目违规立项,未批先建,个别项目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力。资金管理和使用有违规现象,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专款的问题。行政执法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对企业违法用海查处力度不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大。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公车治理不到位,公款吃喝仍然较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委成员相互支持配合不够,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执行不力,领导班子担当精神不够,对下属单位管理约束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政令不畅。选人用人酝酿谋划不充分,个别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程序违反规定。(施忆)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