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出本市首张“百万”环保罚单

13.11.2015  12:13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的按日计罚制度,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将越多。近期,市环保局开出我市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累计罚款达100万元。
  首次发现后仍心存侥幸 复查再次“落网”
  2015年7月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市环保局于7月20日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8月3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监测,发现该厂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仍然超标。
  拒不改正受“史上最严”环保法惩罚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之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由此,市环保局依法对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罚款5万元,计罚自7月15日起至8月3日止,共计20日,累计罚款100万元。
  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倒逼企业彻底整改。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正在加快建设锅炉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烟气治理工作。(连云港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