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原书记涉嫌受贿被公诉   

29.09.2015  08:15

  

  晨报讯(记者钱鸣)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原书记、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25日,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强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书记、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中共连云港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