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意见

19.09.2017  20:25

  中新网江苏新闻9月18日电(顾名筛)近日,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的编制紧紧围绕苏北发展座谈会精神,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布局,统筹推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和“彰显特色,聚焦富民”四条原则,提出“建设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临港经济绿色发展实践区”两大总体目标,并设定绿色发展、生态提升、环境改善、资源利用、民生福祉等五大类具体发展指标,通过远期、近期目标的设定,全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美丽连云港。

  为了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转变,走出一条符合连云港特色的发展道路,《实施意见》提出了“空间布局优化、海洋经济培育、产业转型升级、宜居城镇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六大工程和27条具体重点任务。为保障《实施意见》的顺利实施,同时明确了“工作推进、项目评审、生态补偿、考核评价、创新管理和试点示范”六大保障机制。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