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保全证据公证同比增长320%

14.11.2016  21:36

近年来,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那些难以取得,或者容易灭失、损毁的证据,越来越主动借助公证手段来保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10月底,连云港市共办理保全证据公证96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20%。其中网站网页、网购记录、电子邮件、微信和QQ聊天记录等互联网电子信息类证据保全占38%。

今年4月,北京某知名太阳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来到连云港公证处,称国内某知名购物网站上有多家店铺出售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申请办理网络保全证据公证。连云港公证处采用网上证据保全方式,由公证员打开专用电脑,登录相关网站和店铺网页,将图像和参数实时截图,及时提取和固定相关证据,并做好现场工作记录,随后为当事人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为公司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与制假售假等传统侵权行为证据容易保存和固定不同,互联网信息转瞬即逝,网络侵权行为具有易删除、易修改、易灭失等特点,而且权利人自行保存相关网页进行取证,其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证据效力有限。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作为目前网络侵权纠纷中最有效的保全证据手段。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保全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公证正在成为公证业务的新热点。

为更好应对保全证据公证大幅增长,规范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连云港市要求各公证处严格按照中公协《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各项网络公证,并加强了对公证人员的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专门培训,提高公证人员办理各项网络公证事项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