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大视察《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19.06.2015  12:19

  6月17日,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平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先后来到云台山景区、东海县等地,视察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落实的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红、市林业局副局长宫晓毅等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视察了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南云台林场山东分场谷塘顶景观生态林工程,南云台林场造林现场,市森林防火器材储备库,花果山新滩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石湖林场林下经济,东海县种苗场落羽杉育苗,李埝林场千亩黑松林、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等,并听取东海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森林法》实施以来,连云港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绿色生态港城建设。市人大加强对《森林法》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森林法》在该市的贯彻实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林政管理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林业进入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时期。2014年以来,全市完成绿化造林42.6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2万亩。新建沿海防护林9.6万亩,开展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5.9万亩,发展苗木花卉、优质林果10.92万亩,开展森林抚育31.2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8.92%,居全省第四,达到省定全面小康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标准,森林防火连续四年实现零火灾。全市已初步形成以花卉苗木、木材加工、名优经济林果、森林旅游为主体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年总产值由2010年的102.2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53亿元。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连云港市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重视林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注重林业产业的发展,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港城建设,把全市林业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