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局“四结合”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0.03.2017  02:05


  今年来,连云港市工商局采取“四个结合”的措施,有力促进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1—2月份,连云港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968户,新增资金数额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和138%。
  一是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先照后证”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已经公布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审批和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宽松准入环境。
  二是与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相结合。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无照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的查处;集中力量对重点部位、薄弱地区实行零距离动态监管,严格防控无照经营行为发生;充分发挥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治理和查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不同时间节点抓好以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农物资、非煤矿山、中介服务机构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行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六小”行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加强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旅游景区(点)、火车(客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和重点消费场所的监督检查,做到发展与监管同落实、同推进。
  四是与堵疏并举的行政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力度的同时,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为创业者提供和谐的营商环境。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将行政指导融入到日常监督管理中,通过开业前风险提示、强制措施前提示及退出市场主体提示等措施,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